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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招聘公告】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名工作人员公告

作者:    发布:2022-06-14 09:24    点击量:
公告详情

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满足和平区教育教学工作需求,2022年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5名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对象

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。具体参见《2022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,将户口、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,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。2020分,笔试成绩保留1进入面试的考生,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。

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、提供不真实材料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。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,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,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。

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:

1)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(正反面打印,背面本人签字)一式两份;

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3届毕业生,如尚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,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。如考生通过面试,进入体检,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,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,并按违约处理。

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4)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(“受到疫情影响”一栏标注为“是”)打印件,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。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,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(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),并约定一年试用期(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),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,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

5)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    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,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,区教育局负责监督管理,并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,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(二)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。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,实行回避。

(三)对提供虚假材料、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
(四)咨询、监督电话

网站咨询电话:022-28013603022-28014570022-28014067

政策咨询电话:详见计划表
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30-1130下午200-500

监督电话:022-27126256022-23453368

六、其他问题

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,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、我市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。

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、上网卡等,均与本次考试无关,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。

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、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,参加各招聘相关环节时,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,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,接受体温测量等。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对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,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,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。对故意隐瞒病情、不如实告知情况的,取消考试资格,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,由本人自行负责。

招聘过程中,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,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,经区教育局研究后,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,请考生密切关注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,视为放弃。

附件:2022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.xlsx

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

202269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

http://www.tjhp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zkly/202206/t20220609_5901091.html